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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指南
2025-03-202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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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二、认定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五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5 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 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2 分)

5.数字化水平(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 分)


(三)特色化指标(15分)

9.属于“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5分)

A.产业领域属于上述一项及以上(5分)

B.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10.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情况(5分)

A.获认定为国家级首台(套)、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满足一项及以上(5分)

B.获认定为省级首台(套)、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节水型企业、近三年获得“创客中国·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满足一项及以上(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1.细分市场领先地位(5分)  

A.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超过10%,或位居全国前三(5分)

B.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十或本省前五(4分)

C.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本省前十(3分)  

D.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经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期满复核。


申报企业范围


一)新申报范围。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未通过的企业。

(二)复核范围。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2〕821号)认定的、未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且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的企业。  



如何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企业申报。新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企业申报模块,选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线上申报。申报前须先在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

复核企业通过平台首页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企业需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并按要求打包上传佐证材料(网上申报及复核操作流程可参考附件1)。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周三)。同时按所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市县初审和推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前将推荐文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详见《实施方案》附件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包含封面、申报(复核)表、申报自评表,不包含纸质佐证材料〕等文件一式一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认定。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在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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